close

有『同情心』,表示一定存有『同理心』;
有『同理心』,卻不一定能有『同情心』。

『同情心』表示能理解對方、感同身受,所以會存在『同理心』,
但『同理心』
,代表的是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感受,但不代表我會(能夠)同情你。

人與人之間在某些關係裡,確實只能有同理心』,不能有『同情心』,聽起來很殘酷、很現實,但這就是人與人之間,在不同關係裡該有的界線。

『同情心』還是在一個情,『同理心』則是在一個理。

情與理在某些時候,本來就不該混為一淡,該有情的時候有情,該說理的時候說理,但說到底,人還是感情的動物,真的......能夠做這麼完美的切割嗎?


arrow
arrow

    水瓶小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